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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化学品办理“身份证”
发布时间:2011-07-30

作者:熊锐     文章来源:中国化工报     点击数:17     更新时间:2011-07-29

  中化新网讯  吃火锅,涮毛肚、鸭肠,让人垂涎欲滴。可谁曾想过,一些看上去光鲜的白毛肚、白鸭肠等,却隐藏着食品安全问题。一些不法商贩将白毛肚、白鸭肠用工业烧碱、双氧水等搅拌之后发泡,再滴入福尔马林,使其保鲜,口感脆嫩,全然不顾这些化学品严重损害人体肝、肾等器官的后果。


   烧碱系列产品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,广泛应用于轻工、化工、纺织、医药、造纸等行业,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。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讲,如果将其用在食品中,化学品有毒、有害的危险性也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。


   为了严禁不法商家将烧碱等化工产品用于食品行业,化工生产企业应把好产品出入关。首先,我们要明确哪些是可用于食品生产的,哪些又是严禁用于食品生产的,可用于食品生产的配比又是多少等等问题。因此,化工企业要在严把产品出入关的同时,建立并完善化工产品“身份证”制度。


   所谓化工产品“身份证”,就是危化品档案,即“一书一签”(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》和《安全标签》)。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》应包含危险化学品燃爆、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、泄漏应急处置、主要理化参数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文件。《安全标签》则要包含化学品危险特性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,是贴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特定标签。


   “一书一签”为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使用整个过程提供了一个管理、防护、应急处置的有效工具。有了这样的“身份证”,不仅可以便于我们查找产品的来源,把握好产品的正确使用,更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,加大了企业对员工、对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。通过严格的源头管理,抵制不法商贩的行为,让食品生产更安全,人民食用更放心。